省政府日前印发通知,公布云南省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145项和扩展项目名录62项。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通知,认定290家单位为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。
此次公布的207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,内容涵盖民间文学,传统音乐,传统舞蹈,传统戏剧,曲艺,传统体育、游艺与杂技,传统美术,传统技艺,传统医药,民俗10大门类,范围覆盖全省16个州(市)。其中,鸡肉烹制技艺(勐海烤鸡制作技艺)、小吃制作技艺(撒苤制作技艺)、土罐茶制作技艺等27项体现大众实践、覆盖面广、民众参与度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列入名录。独龙族、德昂族、基诺族、怒族、阿昌族、普米族、布朗族和景颇族8个人口较少民族的13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列入名录,包括独龙族独龙毯制作技艺、德昂族古歌、基诺族竹筒乐(奇科·布姑)、怒族如密期、阿昌族银饰锻制技艺(户撒银器锻制技艺)、普米族吾昔节、布朗族民居营造技艺、景颇族绿叶宴制作技艺等。
截至目前,我省共公布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686项,包括民间文学类(含濒危民族语言文字)60项,传统音乐类71项,传统舞蹈类75项,传统戏剧类12项,曲艺类10项,传统体育、游艺与杂技类19项,传统美术类37项,传统技艺类138项,传统医药类22项,民俗类130项;公布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85项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之乡27项。
目前,我省已建立起有云南特色的国家、省、州市、县区四级名录体系,共认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万余项,一大批珍贵、濒危、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具有重大历史、文学、艺术、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。我省将不断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,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、传承工作,为加快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、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的云南篇章提供强大精神力量。